时间:2019-03-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自治区消协2018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通过社会广泛推荐、人物事迹宣传、网络投票甄选、专家考核审议、社会公告公示等程序,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授予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方华等10名个人为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授予兴安盟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窦永平等5名个人为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荣誉称号,表彰他们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特殊贡献。 记者获悉,我市赛罕区消费者协会巴彦分会会长马向阳获得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玉泉区裕隆园区工商所干部秦平获得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