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30 点击: 次 来源:李海波 作者:李海波 - 小 + 大
浙江金华:这起离谱的强奸案,为何公检法都隐匿证据?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司法实践关键要点是违背妇女意志是核心,司法认定对于成人采用插入说,即行为人生殖器插入被害人生殖器。 当街手牵手、亲吻手背、没有暴力、没有言语、女上男下、为他擦拭阴部痕迹、送他下楼扶他上车……这一些法庭上的陈述你会想到是强奸吗? 这一起在浙江金华市发生的强奸案就是这样令人惊讶:醉酒后和女下属手牵手走向其家里,他睡着了,醒来发现女方为其擦拭清理裆部,后又送其下六楼,第二天早上为其在单位打卡,车上向他述说母亲赌博欠债十多万元、想考事业编,没得到回应后女下属在多人劝说下报警强奸…… 他在狱中始终喊冤,而且拒不劳动,三年半服狱期满后找法院、检察院及当事人等,发现了诸多问题。 日前,转业干部潘成桂向撰稿人述说了他的这起奇案。 醉酒|被女下属邀请去暂住处发生关系 潘成桂出身兰溪偏远山村,之后参军服役,成为营职干部。在服役19年后的2016底年转业到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街道办,任副股级组织员、文明创建办副主任、兼任物管中心(垃圾分类办)主任。个子不大的潘成桂一直在部队成长,比较单纯。 潘成桂说徐X是个胖女孩,身高165厘米,作过销售。后在街道办一社区工作。2019年9月街道办主任及好几级领导找潘成桂说让徐X到其办公室工作。到了办公室,徐X好几次邀请过潘到她家吃面条。 2019年11月8日晚,潘成桂和办公室人员在一饭店聚餐,期间徐X站起来想发言,旁边的钱某英拉她衣服让她看手机。钱给徐X发信息,让她不要在餐桌上说,有事情让她私下找潘主任说。席上潘成桂喝了不少酒,也到隔壁包间敬酒,平时酒量就半斤的他当晚他喝了五种酒,有一斤以上。据席上某公司经理讲:徐X酒量极大,来者不拒。 散席后,徐X找潘成桂说谈下工作,潘成桂提议去喝茶,徐说附近没有茶楼,就去徐X的暂住处。去徐X暂住处路上,醉酒的潘成桂提议牵手,徐X同意。潘还问她能不能吻手背,得到许可的潘在大街上吻了徐手背。 当晚21:35时监控视频显示徐X和潘在街上步行:其外穿带2个扣子的黑色上衣、里边是咖啡色的打底衫、下身是黑色裙子和肉色裤袜。 ![]() 监控录像证实,二人肩并肩、手牵手,步伐轻快,双方身体靠的非常紧,几乎看不到中间有缝隙;徐X右手拿着手机,脸上还显出笑意。 潘成桂说二人到徐X暂住处,他发现徐X的门都没锁!徐X给潘端了桌上的一杯水喝。之后二人聊天,离开时潘成桂要求与徐X拥抱,双方跌躺在房间的床上,然后之后就有了亲热行为,她自己脱掉了衣服。潘亲吻着身上徐X的乳房,实在太困了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徐X坐在他肚皮上,惊醒后发现徐X在给他擦下身。他就发现自己下身处一坨白的,就让她拿了一包纸,自己擦了3、4下。然后徐X将潘的衣裤递给他穿上,两人又躺在床上亲热,徐将上半身让潘摸。潘要求留宿,徐没有同意,说送他回家。潘不敢让她送回家,徐X将潘成桂送下了六楼,并扶着上了出租车,潘成桂记得他回家时是9:55。 第二天早上潘成桂5点半起床、6点钟去上班,徐X还帮潘成桂上班打卡。之后潘开车接到徐X,二人在车上谈了近2个小时。一直在玩手机的徐X讲了很多话,先是说妈妈赌博欠债十几万很苦,潘说:我比你还苦,我欠她100多万。徐X就哭了。后来她又说她男朋友知道这个事啊。潘说,他怎么会知道这个事呢?她说她说漏嘴说出去了。她又说想考事业编。潘就说好好复习吧。开车中的潘成桂看徐的手机显示“法院”两个字,他把车停下来,说手机给看一下,就发现她在录音。潘要去开会,11点钟潘把徐带到院里下车之前,还递给她一个橘子。潘说等会开完会再请她吃饭。而开完会12点半了,她们都吃饭去了。 在卢某蒙了的情况下,徐X催促卢某给其男朋友打电话 而到中午,徐X就给和她同批进街道办的在某指挥部工作的退役女兵卢某等人说被潘主任侵犯了,卢某向街道办徐主任汇报后就到徐X暂住地陪着。 徐和男友章某某聊天显示徐X姐姐在法院上班 之后徐X还去民营医院门诊做的体检记录极不规范 侦查|嫌疑人被虚假记录 受害者言语多次矛盾 2019年11月9日16时,徐X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潘成桂强奸。当晚8点半回到家的潘成桂被民警带走。派出所民警告诉说:公安第一次把我讯问,讯问就把我脚铐、手铐给我带起来,把我造成一个心理伤害。民警这么刺激他:“见过领导嫖娼被抓的,没见过领导强奸人被抓的,你强奸一个美女坐3年牢就算了,徐X长得跟猪一样,你也下得了手?!” 当时创建工作非常忙,他们两三个月连续加班都是晚上10点半才回家。这种状态下,一个人不管干嘛都是没有那么清醒。而审讯一直到凌晨2:50。再加上民警就催他说“你先把名字签掉,每页纸名字先签,我再修,”,他说你先不要改,你全部看完再改。然后在改的时候潘说不对,民警还说“你这个不要改的太多了,改多了这份口供就作废了”。潘说以前在部队的时候,一个材料弄好交给领导,领导如果说改的太多,说明你能力不行,这个材料重新写。于是在民警说“快点,快点,没事的,什么什么的情况下就签字了。 到开庭时潘成桂才知道警方做了虚假记录!案件重要环节的一句,就是记录的“在倒在床上的时候想过要跟徐X发生性关系”,潘说自己没有讲过,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想法! 而被害人在派出所共做过两次口供(两次陈述仅间隔一天)有9处明显出入,律师对此进行了列表对比。 在徐X报案即潘被抓第二天,办案民警即上报局领导同意案件破案。是显示破案神速还是草草结案? 检察|提审笔录被隐匿 提审人签字不符 2019年11月19日的这份检察院询问笔录,潘成桂说当时是一位女检察官提审的,但后来不知道怎么变成二位男检察官了,该笔录也没有提交法院,该笔录里潘成桂明确表示没有发生性关系、没有强奸。 看看,这份没提交给法院的检察院的讯问笔录也是记录“想与她发生性关系了”,好在潘成桂发现后手写改正了:想吃她奶。记成“我跟徐X发生关系结束了”也被改为“是她坐在我身上的时候”...... DNA鉴定结果出来后,郭律师27日来会见潘,潘说没有发生性关系啊!鉴定书明确显示被子和垃圾桶纸巾斑迹中有潘成桂精液,其他除了厨房杯子有混合STR分型无法鉴定,其余均未检验出男性STR分型!这就说明潘成桂没有与徐X发生性行为。 2020年4月7日方检察官再次提审,看到不是第一次来的女检察官了。潘问后获悉检察官姓方,潘说他的检察官不是杨敏华吗?她怎么没来?方说他有事今天不来。潘说你别给搞掉了,他是冤枉的。方检察官说不会给你搞错的,如果我搞错了,我要坐牢去了,他弄完后会给杨检察官看的。方检察官问公安口供是否属实,潘说属实,他那时还相信公安。当时他后面加了一句话,潘记得当时没有问他我,他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在属实后面加了一句话:但我说的跟记录的有出入,请以监控为准。 第二天潘成桂就给检察院手写了无罪陈述,但在当天检察院就出具了起诉书,潘成桂于12日收到,但没有相关的权利告知书。直到法院判决后在看守所检察院才拿出权利告知书让他补签,潘成桂拒绝签字。 法院|庭审记录极不完整 隐瞒警方证据 开庭由于疫情是线上开庭。潘成桂听力不好,出狱后他仔细听了一审法庭开庭的录音,断断续续的,有时候听不清楚。 ![]() 潘成桂根据录音整理的庭审记录 一审中检察官多次讯问潘成桂:“在公安阶段,包括审查逮捕之后,多次供述,都承认过和徐X发生过性关系的”,但潘成桂每次都是回答“没有发生过性关系”同时说:“我是没有说过的,这个你们可以拿三江派出所的监控可以查的。”并表示公安机关从晚上9:00点多询问到凌晨3、4点钟。 庭审中徐X表示潘没有使用暴力和其他一些暴力的危害她人身安全的行为。也没有言语威胁:他什么话都没说。 庭审中徐X先是说潘成桂状态很清醒。说潘插入了她体内,没有射精 庭审中徐X先是明确说潘没有睡着,过程总共不到几分钟的时间怎么睡着?后来说她把餐巾纸放到他上面,他就醒了! 庭审上对于徐X为什么要给他一张纸?徐X说潘躺在这里。看到潘阴茎上有血,就给他擦,他醒过来。而潘成桂说正是她给抓了阴茎他才惊醒过来。 一审中律师提出:1、根据DNA鉴定意见书无法证实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2、即使发生关系亦不能证明被告人是在违背被害人意志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3、本案存疑,有视频证实被告人与被害人事发当晚在大街上手牵手;被告人没有采取暴力及言语威胁,被害人无外伤,衣物无损坏;发生性关系过程中体位发生变化;发生关系后,被害人为被告人阴部清理卫生、送被告人下楼,案发第二天为被告人上班签到打卡。本案存疑,建议判处被告人无罪。 一审审判长诱导性问:理解二个动徐某自述身穿六、七层衣服,包括连档塑身衣和单薄裤袜,试问没有破损,醉酒昏睡男人如何实现两个动作脱去? 在众多疑点之下,一审法院简单认定潘成桂强奸徐X,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潘成桂不服而上诉。 二审于5月6日开庭,直到5月10日才叫他签庭审笔录,但庭审记录只有13页,而潘成桂根据庭审录音整理出来有54页! 录音整理的二审中潘成桂当庭陈述没有说过笔录里的话,并要求调取提审视频。审判长答复:会核查 但庭审记录里没有说会核查同步录音录像。但在判决书中却显示是驳回了律师申请。对于其在派出所手写说明中“自首”潘成桂解释说是:这是一种思想反应,不是说真正的自首。我部队里面就是有问题了,出现问题要找领导汇报,是思想反应啊,不是说犯罪认为的自首啊。 二审中律师继续做了无罪辩护。认为本案存在多达12个的疑点,本案的主要证据是鉴定意见,而这份鉴定结果足足在一个半月后才让被告人签字确认。且这份鉴定报告仅能证明在被害人的住处留有被告人的精点,而不能证明两人的鉴定结果有交叉,故无法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这份鉴定意见是无罪证据。二是被害人和男朋友的聊天记录以及同事的聊天记录都属于传闻证据,他们均未在案发现场,只是听被害人自己说被强奸了。故该两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三是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犯强奸罪还缺少必要物证。本案中只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被害人的陈述,根据“强奸罪的诉讼证据形态体系”,尚缺乏下列关键证据的物证:有无搏斗痕迹,有无撕毁衣物,有无其他暴力行为等。纵观全案,一审法院主要依据的是被害人的陈述进行定罪。而恰恰被害人笔录里的陈述前后矛盾,真实性存疑。既然本案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被告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在庭上也是从头到尾作无罪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前后矛盾,法庭理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推定,遵从疑罪从无原则。请求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很遗憾的是,尽管律师从多方面阐述了该案的不合常理,但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2020年7月16日,看守所的民警把潘成桂叫到办公室给了裁定书,并叫他签了宣判笔录,他记载了时间2021年7月16日。 当他看到裁定书:法院不允许查阅同步录音录像,他伤心的哭啦!对中国法律公平正义失望至极,带着手铐,他写下:……审判长失言了,没有去核查公安记录口供…… 狱中,他一直喊冤,拒绝劳动。他怕劳动了就是认罪,只是处于军人的服从,他一直遵守监狱规定。 申诉|自行多处找证据证清白 四处喊冤求重审 2023年5月9日清晨,潘成桂迈着沉重的步伐,踏出了监狱的大门。回首这1276天的牢狱生涯,他无尽感慨。由于拒不认罪,他并未获得哪怕一天的减刑待遇。为了求证清白,他以军人坚定的意志力走在收集证据和申诉的道路上。 2023年6月5日潘成桂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承办法官宋文茹和金华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被发现录音后被要求删掉未果叫来了十来人法警。对方一直质问他怎么上去的,对于潘询问吴艳萍审判长说答应给他查公安录音录像的那句话,有没有查过?黄新明检察官说潘成桂自己在公安讲过的话,我说我没讲过,请求吴艳萍审判长查阅这句话,查了没有? 宋法官先是说:你这样我要叫保安,不要打扰他上班。潘说:就问这件事情,问完了就走。 潘反复追问:该审查的,公安的录音录像查过没有?宋法官反复说裁定文书里面都有的。 直到临下班时,在潘成桂的追问下,宋法官才说出:公安机关的录像已经被覆盖掉了。潘成桂录音被发现后,宋法官又将从未入卷、从未质证的情况说明拿来给潘看。 而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对潘成桂说: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是不能定罪的,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据证实,哪怕没有被告人供述,我们也是可以。 那么,此案的证据能体现出潘成桂强奸了吗?! 由于潘成桂的四处投诉,要求警方出示同步录音录像,但警方提供不出来。今年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下达了金公南发(2026)4号内部追责文书,对遗失录像的办案民警予以执法过错处分,正式认定本次同步录音录像灭失属于侦查环节重大程序违法。 潘成桂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公安机关向法院出具的说明那样覆盖了吗?督查大队方副队长告诉潘成桂:当时民警也刻盘也保存过的,但是后来因为这个搬新大楼。搬了两趟之后啊,这个办公搬来搬去之后,这个后来这个光盘,这个搬的过程中被他们自己搞丢了。大概是2023年7月1号搬到了现在的龙川路这里。 在2024年潘成桂向金华市检察院申请取证,市检虽然召开听证会,但流于形式,驳回了他的申诉,但是至今对他的申请未给予答复,也不给他听证会笔录。 婺城区法院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听证会,还给潘看了完整的笔录,也于2026年对徐X做过笔录,也给潘看了。听证员都说案件疑点比较多,但至今没有给出结论。 去某社区找现在那上班的徐X,社区书记说只要潘同意不追究徐X的法律责任就去做工作让她证实没有强奸,但之后徐X玩起了消失……潘成桂还去徐X丈夫单位找他核实情况,但之前作为男朋友在微信上大叫要砍死他的章某某却躲了起来。 潘成桂还电话当时证人卢某,卢某说当时徐X说是第一个跟她讲,她说被你欺负了。说道强奸,刚开始第一反应是不可能,一是她不很漂亮,那么大个子不反抗吗?他的能强奸的掉,现在徐X已经把我们同时批下来的所有人微信都删了。 最后,潘成桂向撰稿人谈起他的现状。出狱到现在,没有一天能睡踏实,心里的委屈怎么都放不下。他当了19年军人,转业后踏踏实实上班,为了查清整件事、还自己一个清白,工作也没法做。没有收入,没有存款,妻离子散,如今他每天就吃馒头。检察院曾说过申请困难补助,他没有要。他说一辈子没占公家一点便宜,现在只求一个公道。 他还说陈X宽欠钱不还,至今还欠14万,他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布控司法拘留,但对方长期躲藏逃避执行,债权无法追回,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 此案确实存在证据不充足,疑点也很多。我们希望当地法院能予以重审,花点时间和心血,认真调查能拿出一个让潘成桂信服的判决。这不仅仅是给他一个公道,更是让人们能看到法律的公平公正!由于篇幅有限,很多法律意见不能发出,欢迎法律大咖发表您的真知灼见,撰稿人将进一步发出此案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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