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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日报》:未成年人保护 又添“经济强援”

时间:2019-03-1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司法救助金已到位,孩子一切都好。”近日,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秘书长朱轶蕾收到了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涛的一条短信。短信里提到的孩子是2名未成年少女,是一起猥亵儿童案的被害人。为了能让姐妹俩及时接受心理治疗,市检察院和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做出了多方努力。据了解,这也是市检察院首次以心理治疗为申请理由为性侵害被害人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去年9月,检察官张涛的一个电话让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秘书长朱轶蕾马不停蹄地赶往市检察院:“嫌疑人涉嫌猥亵儿童罪,2名未成年被害人需要你们帮助。”张涛希望协会能尽快启动“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保护程序”,由专业的社工承担起这两名女孩的心理疏导和救助等工作。此后,协会虽然及时介入为2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前期的心理辅导,但是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承担2人的后续心理治疗费用。经过进一步商量,张涛与检察院的民行和控申部门进行了及时沟通和线索互移,使其全面详细了解相关救助信息。因担心被害人承受过重的心理压力,案发后2人已被送回原籍与爷爷奶奶住。接下来的日子里,隔着相距甚远的距离,两颗受伤的心经常能感受到来自江阴“亲人”般的关心和温暖。

  一边是耐心专业的细心呵护,一边则是紧锣密鼓的司法救助。今年1月9日,市检察院启动了救助程序,控申部门检察官为被害人开辟了“绿色通道”,利用见面、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一次性告知其亲属需要准备的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所需材料,做到让申请人“只跑一次”,并提前向市政法委通报该案情况,加快后续审批进程。据悉,这也是市检察院首次以心理治疗为申请理由为性侵害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记者获悉,国家司法救助金已申请成功。被害人的母亲激动地告诉记者,“一定会把救助金用在孩子们的心理治疗上,让她们尽快恢复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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