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资讯 > 文章 当前位置: 综合资讯 > 文章

有人在“户县馍店”微信群骂顾客是猪,西安警方:行拘!

时间:2022-01-0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有人在“户县馍店”微信群骂顾客是猪,西安警方:行拘!

  西安警方:男子在“户县馍店”群用侮辱性语言,另一人录屏转发,均行拘

  1月3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1月2日,我局接群众举报:一网民在某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经查,2021年11月6日,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讨论上涨馒头价格一事,因他人不同意涨价,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2022年1月2日,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的该段聊天记录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内,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2年1月3日

  此前报道

  “户县馍店”微信群内发布不当言论者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近日,一则微信群名为“户县馍店”的群聊内容在网络流传引发关注,微信群中有网友辱骂顾客是猪,另有网友表示馍馍后天统一涨价。

  对此,2022年1月2日晚上,陕西西安市鄠邑区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发布通报称,网上名为“户县馍店”的微信群内有人发布不当言论后,相关视频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有一定传播,引发群众较为强烈的情绪。

涉事微信群 来源:网络截图涉事微信群 来源:网络截图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安排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鄠邑分局调查处置。目前该视频中发布不当言论者秦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鄠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希望广大网民文明上网,不在网上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暴力信息,不在网上通过发帖、评论等方式攻击、谩骂他人,不在网上从事其他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来源:“鄠邑公安”、澎湃新闻/廖艳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责任编辑:刘德宾

上一篇:河南南阳发布入宛离宛新政:省外确需来宛须持48小时核酸证明

下一篇:宁波通报:不排除“物传人”可能!

工作人员 | 联系《中法网》 | 关于《中法网》
加入联动记者请联系zgfzb@foxmail.com  |   QQ:773977605【微信同号】  |  地址:www.cnlaw.wang  |  电话:010-86753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