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委员建议取消计生“一票否决”等制度,宁德卫健委:无权废止 据福建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近日消息,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夏克辉委员《关于取消计生部门意见作为各类评选前置条件的建议》称,福建省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把关制度,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计生把关制度未调整,目前省级及各地在评先评优时仍按审核把关制度执行,市级政府及市级卫健部门无权废止。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答复中表示,计生部门意见作为各类评选前置条件是基于党的十二大确立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后,全国各地推广配套实行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和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把关制度。福建省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把关制度,主要政策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规定的通知》(闽人口发〔2010〕22号)。宁德市2010年印发的《宁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委办〔2010〕11号)对省级文件使用范围进一步细化。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计生把关制度未调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福建省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33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闽委发〔2016〕27号,但上述文件均未对计生“一票否决”和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把关制度做出明确解释和调整。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称,由于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把关制度的依据是《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制定权、修改权、废止权等均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市级政府及市级卫健部门无权废止。目前,组织、综治、文明等部门在评先评优把关时,仍有设计计生把关项目,卫健部门根据评选主体单位需要,客观提供参评人生育情况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但无权废止或取消把关项目。近年来,市卫健委积极和上级部门、兄弟地市沟通联系和呼吁,省级及各地在评先评优时仍按审核把关制度执行,未对政策进行调整。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6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下一步,宁德市卫健委将积极吸纳建议,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积极向上级呼吁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根据国家计生政策调整和有关法律修改情况,及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据福建省政府网站2021年12月31日消息,福建省已启动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工作,此次修改工作重点围绕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规定,解决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等问题。省司法厅、省卫健委正按照立法程序开展修改工作,目前已形成《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草案,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研究同意,即可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另据澎湃新闻2021年5月报道,福建省卫健委答复省人大代表缪亚扬、钟仕美、钟智儿、施卫东《关于全面放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福建省自2019年以来积极推进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工作,按照中组部相关要求,研究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的通知》精神,明确清理规范的范围、原则和工作步骤。按照“分级负责、全面清理、逐项规范、大幅减少、管控源头、形成长效”的原则进行全省摸底排查,针对取消类、合并类、保留类三个类型进行严格审核筛选,将全省76项“一票否决”、339项责任状事项缩减到省级保留3项,9项合并,其他一律取消。代表们在建议中提出“建议取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评优评先等‘计生’一票否决权”不属于福建省保留或合并事项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