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春节脚步临近,不少市民选择燃放烟花爆竹来增添年味、增添喜气,1月20日,长沙警方发布提醒,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须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日),上述限制燃放区域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希望广大市民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据长沙市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0警情进行迅速处置,严格落实“一律上门核查现场、一律带至派出所盘问审查、一律形成笔录材料、一律依法依规处理、一律形成工作台账”五个一律的查处机制,依法查处到位,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清查,市公安局现已组织应急、城管、工商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中心城区退出的烟花鞭炮销售网点进行清查,严防违规售卖烟花鞭炮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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